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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射钉枪改制枪支 打鸟不成反获刑
发布时间:2017-08-18 浏览次数:9463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出于对枪支的把玩喜爱和对法律的懵懂无知,80后年轻小伙朱某某网购装修用的射钉枪并改造成枪支打鸟,最终因此获刑。近日,怀宁法院判决朱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6年8月15日,朱某某点击淘宝网准备购物,页面上弹出一个显示有枪支图片的链接,出于好奇,进入链接浏览了页面。次日,朱某某通过阿里旺旺联系淘宝店主,得知所出售的射钉枪可以改装成打鸟的枪,于是向王某等人经营的淘宝商城的“全国射钉枪总代”网店支付655元购买了一支射钉枪等一系列零部件。因改装不成功,朱某某根据淘宝店主指示,又购买一个枪手柄和5.8斤的钢珠。之后,朱某某按照前述淘宝店主微信号发送的枪支改装视频,对射钉枪进行了改造。朱某某用改造后的枪支在其经营的某某经营部院内对墙壁进行试射,发现威力不小。隔日,朱某某拿着组装好的枪到其经营部围墙后面山上打鸟,因射击空爆弹声音响亮惊飞了鸟,返回后便将该枪支存放于经营部房间的橱柜顶上,再没使用。2017年1月9日,怀宁县公安局查获该枪支。经安庆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组装改造后的射钉枪系以火药为动力,是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钢珠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朱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影响评估意见,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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