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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鉴定促调解 创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模式——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14578 [关闭此页 打印此页]

11月16日,经诉调对接中心主持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顺利化解,案涉赔偿款及时清结。

2022年6月10日,彭某在石某承包的汪某某自建房工程工地做小工,用吊机从地面向二楼吊拉混凝土的过程中,吊机绳突然断裂,致彭某受伤,当即被送医治疗。此后各方就本起事故赔偿事宜协商未果。11月1日,彭某向怀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石某和汪某某赔偿损失,同时申请对其伤情进行鉴定。怀宁法院审查后将该案委托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

11月14日,立案庭法官和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就该案的待证事实和鉴定材料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同时开展诉前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于16日达成调解协议,石某和汪某某分别向彭某赔偿4000元、2000元,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怀宁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并行机制,以鉴定促调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新模式。法院将经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的案件推入诉前调解,同时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为确保鉴定意见客观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取得实效,立案庭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均参与诉前鉴定材料质证及诉前调解全过程,从组织质证环节起就开展调解工作,鉴定意见作出后及时引导当事人结合鉴定意见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以鉴定促调解,从而有效提高诉前调解的成功率。2022年6月以来,共推送诉前调解鉴定案件187件,调解成功42件,促进涉鉴定类矛盾纠纷在诉前快速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缩短了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周期,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陈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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